為表彰積極投入大學社會責任實踐之本校教職員生,110學年度「社會實踐服務優良獎勵選拔」活動開始囉,歡迎踴躍推薦合適人選參加選拔!獲獎者將獲頒獎牌。
一、候選人條件:本校教職員工(含計畫助理)、學生
二、截止日期:111年8月5日(星期五)
三、被推薦為本獎勵之候選人,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.參與本校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推動與執行,有具體貢獻者。
2.參與在地關懷、產業鏈結、永續環境、食品安全與長期照護及其他社會實踐議題,成效良好,有具體事蹟者。
3.協助實踐場域解決區域問題、活絡人文、產業創新發展以及教育翻轉,提升在地價值等社會實踐活動,具有在地認同感或有傑出表現者。
四、本獎勵之選拔,每學年辦理一次,獎勵對象分成教職員工組及學生組,每組以五名為原則。
敬請填寫「社會實踐服務優良事蹟表」(載點如下)、證明文件(紙本及電子檔兼備),於111年8月5日截止日前送交本校秘書室-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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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實踐服務優良事蹟表 | 點我下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