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表彰積極投入大學社會責任實踐之本校教職員生,107學年度「社會實踐服務優良獎勵選拔」活動開始囉,歡迎踴躍推薦合適人選參加選拔!獲獎者將獲頒獎牌一面。

一、候選人條件:本校教職員生(含計畫助理)

二、截止日期:108年830日(五)

三、被推薦為本獎勵之候選人,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.參與本校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推動與執行,有具體貢獻者。
2.參與在地關懷、產業鏈結、永續環境、食品安全與長期照護及其他社會實踐議題,成效良好,有具體事蹟者。
3.協助實踐場域解決區域問題、活絡人文、產業創新發展以及教育翻轉,提升在地價值等社會實踐活動,具有在地認同感或有傑出表現者。

敬請填寫「社會實踐服務優良事蹟表」(載點如下)、證明文件(紙本及電子檔兼備),於108年8月30截止日前送交本校秘書室-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。

社會實踐服務優良事蹟表   點我下載